根据前瞻性产业研究院《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前瞻性预测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》,2017年全国农村实物产品网络零售额7826.6亿元,同比增长35.1%,占全国实物产品网络零售额的14.28%。
一些地方正在发展“互联网+农产品”时,受“项目观”“政绩观”影响,不分析判断,不结合实际,或急于进入项目,或盲目提高目标,造成资源浪费,农民损害。
一般来说,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一是认识不足,急于求成,搞运动发展。有的地方盲目投资,设置场地,购买设备,入驻公司,结果是“有设备,没有交易量”。
二是定位不准确,盲目扩张,搞大规模上线。以“淘宝村”例如,大规模推出大众化农产品,一方面销量不高,另一方面,“成本+快递”该模型压缩了利润率。有些所谓的“淘宝村”政府设定的成交量指标是通过刷单来完成的,发展流于形式,让人疲于应付。
第三,平台推广方向不明,渠道不畅,部分资金流失。平台推广是一项长期投资,投资不能立竿见影。如果中途资金继续不及时,前期工作会受到很大影响。平台推广的目的是“吸粉”,粉丝增加,真正消费的目标群体增长缓慢,不一定产生强大的购买力,资本投入产出不成正比,甚至出现负值。一旦企业撤资,能够实现推广资产的人很少,很容易形成“投资多,盘子大,产值低”的局面。
那么,如何解决和避免这些问题,充分释放呢?“互联网+农产品”帮助农村振兴的效率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指出,要进一步推进“互联网+农业”,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,促进农村一、二、三产业一体化发展。这明确了“互联网+农产品”发展目的。对地方政府而言,要因地制宜,充分考虑地方政策、资源、资金、物流等基本发展条件,练好内功。
首先,注重产品升级,塑造原产品形象,探索特色新产品。其次,实施品牌战略,为在线推广提供动力。加强各类商标的相关性,努力打造母子品牌、兄弟品牌,“以强带弱”“强强互推”,形成优势农产品商标集群和体系。
第三,化解推广风险。开拓销售渠道,发展目标群体,由专业实力雄厚的平台商承担。平台制造商不垫付产品资金,观众需要什么平台交易,制造商不推广投资,制造商提供什么平台交易,双方都降低了成本投资和风险因素,提高了资本安全和业务灵活性。最后,重点实现各参与者的信息对称,主要包括政府、供应商、平台供应商和产品受众。
为提高农业经济效益,解决农产品滞销等传统问题,“互联网+农产品”可谓妙招。但是要走好这一步并不容易。只有地方政府、供应商和平台共同努力,精细研究“三农”,只有挖掘发展潜力,弥补发展不足,才能将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有机结合。须知,克服“项目冲动”,有好的项目;克服“政绩热情”,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真正的政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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